企业改制、破产委托拍卖前应准备的材料
1、 委托拍卖合同;
2、 管理人(清算组)委托拍卖标的清单(须盖章确认);
3、 标的物的资产评估报告书;
4、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;指定管理人(清算组)的决定书;
机动车辆委托拍卖前应准备的材料
1、 委托拍卖合同;
2、 机动车行驶证;
3、 机动车登记证书;
4、 委托方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;(注明与原件无误并盖章)
5、 车辆评估报告或价格认证;
房地产委托拍卖前应准备的材料
1、 委托拍卖合同;
2、 房地产的产权证;
3、 产权人身份证明(私产)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;
4、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;
5、 对拍卖房地产有处分权的证明文件;
6、 产权证上标明是共有的,需出具共有证及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(或部分出售)的经过公正的委托书;
7、 拍卖房地产的详细资料,包括权属、位置、四至、数量、面积、性质、使用年限和当前使用状况、地籍图等;
8、 其他有关证明资料或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;
9、 对于私产,如果拍卖委托人是受托人,要出示房地产权利人出具的经过公正的委托文件。
固定资产审批报废标的拍卖前应准备的材料
1、 委托拍卖合同;
2、 有关部门报废批复,资产损失批复;
3、 委托拍卖标的清单(明细表)并盖章确认;
司法强制拍卖(公物拍卖)委托前应准备的材料
1、 委托拍卖合同;
2、 有关部门出具的处罚决定书;判决书;
3、 标的物的司法鉴定书或价格认证书;
4、 标的物来源的情况说明;
5、 委托拍卖标的清单(明细表)并盖章确认;